项目名称 | 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西区求是书院文化元素建筑群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择 |
招标内容 |
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西区求是书院文化元素建筑群建设工程经浙发改函【2013】482号核准同意建设。项目用地面积25OO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30O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00O平方米,为求是大讲堂和西迁办学纪念厅及廊道;地下建筑面积2300平方米,为校史展示厅和设各用房。总投资7558万元,建设地址位于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西区,项目建设期为27个月。项目业主为浙江大学,所需资金由省级财政拨款40O0万元,其余由学校自筹解决。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为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西区基本建设指挥部, 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西区求是书院文化元素建筑群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择 1、标段内容: 本项目监理、施工类、工程材料设备类、专业配套工程等全过程招标代理,工程量清单及预算、招标控制价编制及相关专题等事宜。 2、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具有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不接受中外合资或外资企业法人,也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在2009年1月1日以来代理过单个合同5万方及以上的公建项目招标代理业绩【公共建筑指居住建筑以外的民用建筑,但不包括商住楼】,时间以招标代理中标通知书(或招标代理委托合同)为准;证明材料须提供招标代理中标通知书(或招标代理委托合同)和所代理项目施工单位中标通知书的复印件,若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不能明确反映项目概况特征等内容的,除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供由建设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原件。所有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同时具有招标师和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为投标人单位的正式员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证书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须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复印件,所有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4)项目负责人在2009年1月1日以来代理过单个合同5万方及以上的公建项目招标代理业绩【公共建筑指居住建筑以外的民用建筑,但不包括商住楼】,时间以招标代理中标通知书(或招标代理委托合同)为准;证明材料须提供招标代理中标通知书(或招标代理委托合同)和所代理项目施工单位中标通知书的复印件,若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不能明确反映项目概况特征、项目负责人等内容的,除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供由建设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原件。所有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5)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自201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法院判决书日期为准)。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7 月 3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西区基本建设指挥部会议室 招标人将派人于 2014年 7月 11日至2014年7月17日(五个工作日以上)工作日的上午9:00 ~11:30、下午2:30~4:30,在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西区基本建设指挥部集中出售招标文件,每本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 500元,售后不退,逾期不再出售。凡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投标意向的独立法人,按本公告要求的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人: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西区基本建设指挥部 招标人地址: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西区基本建设指挥部2号楼3楼 邮政编码:310058 联系人:金老师 电话:0571-88206699 88206609 传真:0571-88206333 |
录入时间 | 2014-07-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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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