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体育馆S型气溶胶气体灭火系统设备 |
招标内容 | 招标公告 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体育馆工程经浙江省发改委浙发改设计[2005]348号核准同意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项目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为16234平方米、总投资为1.7亿元人民币,建设地址位于杭州市西湖区浙大紫金港校区内,计划于2012年3月底建成。项目业主为浙江大学,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为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西区基本建设指挥部。 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S型气溶胶气体灭火系统 1.标段内容: 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体育馆S型气溶胶气体灭火设备系统的深化设计、制造、供货、运输、安装、调试和试运行、竣工验收、备品备件、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及其他等 2.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S型气溶胶灭火设备制造企业或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证书且同一品牌只能以一家单位的名义申请投标,同一代理商只能参与一个品牌的投标),要求制造商注册资金500万元及以上或等值外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人民币200万元及以上或等值外币。制造企业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期内)。 (2) 投标人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允许投标人和具有消防施工资质的法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主办方须为S型气溶胶灭火设备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的投标。 (3) 投标人自2008年1月1日-2011年9月30日在国内已竣工的公建项目【公建项目指除居住建筑以外的民用建筑】单个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投标产品(S型气溶胶气体灭火系统设备)业绩1个及以上,并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用户证明原件。 (4)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必须具有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 (5)投标人具有较强的维修服务能力,配备完整的专业技术和售后服务机构(外省企业需提供在本省售后服务网点和人员配备情况资料) (6) 投标人2008年1月1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的。 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1年12月27日上午10时; 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西区基本建设指挥部会议室 5.招标人将派人于2011年12月8日至2011年12月14日工作日的上午9:00~11:30 、下午2:00~4:30 ,在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西区基本建设指挥部2号楼303室出售招标文件,每本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逾期不再出售。凡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投标意向的独立法人,按本公告要求的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6.质疑和投诉:投标人如认为采购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发布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如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对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管理办公室(电话: 0571-88981171)投诉。 7.业务咨询 招标人地址: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西区基本建设指挥部2号楼303室 (参见:http://jjb.zju.edu.cn/news.php?id=1679) 联系人:郑轶轶 陈金强 联系电话:0571—88206609 88206610 传真:0571-88206333 |
录入时间 | 2011-12-09 |
中标单位 | |
中标金额 | |
决标时间 | |
相关说明 | 第一中标候选人:江西三星气龙消防安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杭州华神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对该项目预中标结果有异议,可以自公示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浙江大学采购管理办公室提出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