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省重点建设工程招标公告(纳米研究院大楼)

发布时间:2008-10-20 阅读数:14
项目名称 关于浙江省重点建设工程招标公告(纳米研究院大楼)
招标内容

浙江加州纳米技术研究院大楼工程经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发改设计[2008]62号文核准同意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项目建设规模为总建筑面积为33000平方米、总投资为1.0776亿元人民币,建设地址位于杭州市西湖区浙大紫金港校区内,计划于2009年建成。项目业主为浙江大学,招标人为浙江大学新校区基本建设指挥部,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
  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1、标段内容:标段内主体建安工程施工总承包,本项目由三个部分组成:纳米技术研究院A区、纳米技术研究院B区及公共教室,纳米技术研究院B区建筑面积约4000平方米,纳米技术研究院A区及公共教室地上建筑面积约22000平方米,地下约7000平方米,框架五层。

2、资格条件:(1)独立法人企业,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同时须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否则可以通过联合体投标,但必须提供联合体投标资格合格的证明材料);且自2003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证书上的日期为准)以总承包方式承建过的公建工程获得过地级市及以上级别工程质量奖项。(2)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在册正式员工(至招标文件发售截止之日,以社保机构出具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个人缴纳对账单为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质,需出具“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建设部门相关公告名单的复印件(原件备查。若网上发布的,需提供下载的纸质公告,同时提供网址。一级建造师名单公示无效,必须为公告)。(3)拟派项目经理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总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0㎡(单个合同)的公建工程施工项目;(4)投标人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5)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分管或主管企业安全生产副经理(须提供任命文件)、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项目经理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08年11月11日9时30分;
    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浙江省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总台(杭州市曙光路140号黄龙广场东环二楼);

招标人将派人于2008年10月21日至2008年10月27日工作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2:00 ~4:30, 在浙江省招标投标交易中心集中出售招标文件,每个标段每本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800元,售后不退,逾期不再出售。凡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投标意向的独立法人,请持《浙江省重大建设工程交易登记手册》,按本公告要求的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未取得交易登记手册的投标申请人,应先办理承包单位交易档案登记手续,交易登记请直接点击“
交易档案登记系统”,并请在投标截止前3个工作日交纳开标日当月的交易席位费,否则,交易管理系统将无法接受你的投标文件。

  

集中受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曙光路140号302室  号位
招标人地址: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生命科学院二楼217室
联 系 人:
老师
联系电话:0571-87630257、88206969

 

               浙江大学新校区基本建设指挥部

                        2008年10月20日

录入时间 2008-10-20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决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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